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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网买球最好的网站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把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团支部要在团总支、党支部领导和指导下,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结合理论学习,使我院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端正入党动机,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第二条 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和基本条件,对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态度端正,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有待继续培养的同志,团组织应予以考察,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低要求。

    第二章 推优对象和推优条件

    第三条 年满1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四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上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第五条 政治表现: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端正的入党动机。积极参加党校培训及考试,并获得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积子满一年,考察期内遵纪守法,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言行一致。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取消推优资格。

    第六条 品德修养:品德优良,尊敬师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乐于助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有奉献精神,有较高的集体观念和组织观念。在群众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团支部民意测验同意人数需超过半数。

    第七条 学习表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一级考试,对学习成绩要求如下:

    1. 原则上要求最近连续三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3,且无不及格现象;

    2. 二年级学生如在第三学期发展党员,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还需获得院一等奖学金且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10%,或荣获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

    3. 毕业年级学生近三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必须呈上升趋势,且三个学期平均排名在班级前1/3。近三个学期学习成绩平均排名在前1/2,同时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表彰奖励的也可发展。

    第八条 素质拓展: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热心集体事务,荣获过至少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表彰。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表彰奖励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干”、“三好学生”等,奖学金不作为综合表彰。

    第九条 志愿服务:三观端正,自觉遵守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自助,乐人乐己,每学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次(含)以上,第八学期除外。

    第十条 生活表现:热爱生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攀比浪费。公正客观,宿舍团结,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个人卫生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所在宿舍至少荣获过一次校级安全文明示范宿舍。

    第十一条 对于民主测评较高的学生干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等多次荣获校级以上综合表彰的同学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教职工发展为党员需要满足第三、四、五、六条外,还需要年度考核成绩在优良以上(排名在前50%以内),且无教学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个别特别优秀的教职工、学生可以根据《宿迁学院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提交党总支讨论。

    第十四条 学生预备党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转正:

    1.确定为预备党员时间满一年,并获得预备党员培训结业证书。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延期转正。

    2.预备期内,英语专业要求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方可转正。

    3.非毕业班年级学生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50%以前;毕业年级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要求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荣获过至少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表彰。

    5.学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次(含)以上,第八学期除外。

    6.最近连续三学期宿舍不合格的同学延期转正(仅针对责任人)。

    第十五条 在预备期内,教职工预备党员年度考核成绩须在优良以上,考核排名在本部门(单位)的前50%,方可转正。

    第三章 推优入党的程序

    第十六条 每学期院团总支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各党支部、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第十七条 各支部在团总支、学生党支部指导下,由团支书、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召开推优大会。

    1. 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团员,未参加者需向团支部上交请假条。

    2. 被评议对象根据推优条件,提交申请并填写推优汇总表,在评议大会之前,交给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根据推优候选人情况制定选票。

    3. 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需提前通知组织部,届时学院会派人参加各团支部会议,进行协助和监督。

    4. 可邀请辅导员、团总支委员和学生党支部委员参加。

    第十八条 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人(含4人)。大会流程如下:

    1. 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

    2. 推荐候选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若干。

    3. 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入党动机、品德修养、学习表现、素质拓展、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 投票推选。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含半数)且得票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第十九条 推优大会后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宿迁学院“推优”登记表》(以下简称《推优表》),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况、被推荐人优缺点和团支部推优意见,并上交院团总支。

    第二十条 院团总支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在《推优表》中填写院团总支意见,并由院团总支送交校团委。

    第二十一条 学院团总支在推优入党工作结束后对本院当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推优汇总表上交至党支部,党总支将在公示栏中统一组织公示。

    第二十二条 公示结束后,党总支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新一批的发展对象。党支部根据党总支意见,指导推荐对象填写《中共宿迁学院委员会发展对象登记表》,上报党总支。

    第四章 推优入党的纪律

    第二十三条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入党推优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外网买球最好的网站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外网买球最好的网站党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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